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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8-14 08:52:58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健全科学严密、系统完备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云南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把法规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保证。实践中,云南省纪委监委一手抓制度建设,补短板、积厚势,动态开展“立改废释”,打通工作中的堵点淤点难点;一手抓贯彻执行,强化对制度的学习、评估,促进制度“瘦身”“健身”,消除“制度对冲”“制度空转”,努力推进纪检监察法规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法规制度保障。云南省纪委监委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将法规制度建设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确保法规制度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制定《进一步加强对州(市)纪委监委领导和监督的意见》,并督促州(市)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围绕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心怀“国之大者”,坚持既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又坚守职责定位,出台《关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保障云南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贯彻落实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贴近中心、服务大局,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保障纲要顺利实施、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突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制度配套。先后出台《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领衔办案工作办法》《省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办法》《开展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指引》等制度,着力实现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有机统一。

  着眼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体系

  着眼强化政治监督抓制度建设。聚焦政治机关定位,将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本质属性和根本职责,把政治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中之重,制定《政治监督工作指引》,将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制定《关于在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立足乡村振兴,突出政治监督,创新监督方式,精准有效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一系列政策、决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突出“关键少数”监督抓制度建设。云南省纪委监委代云南省委起草《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吸收固化云南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探索成果,通过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提高精准监督实效,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更加规范有力。

  加强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制定《“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建立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以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联系州(市)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巡视机构为责任主体,实行工作联动,把各个监督单元串联、互动起来,实现“力量集成”。制定《跨区域跨部门审查调查联动工作办法》,建立审查调查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州(市)纪委监委工作力量,增强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情况复杂案件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办案能力,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制定《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规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协作配合。

  落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要求,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法规制度

  强化自我监督。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形成了以《云南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为主干的系列制度,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依规依纪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制定《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加强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保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严防“灯下黑”。出台《落实监督执纪执法人员互相监督配合责任办法》,确保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廉洁公正、严守纪法、务实高效。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规范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关于云南省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总体方案》。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优选聘请20名特约监察员,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监督和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制定《阳光监督员工作办法》,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建立专责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联合联动、协调贯通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

  突出贯彻执行,着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全链条管理。在强化制度执行、维护制度刚性上下更大功夫,加强对制度清理和执行情况的评估,及时纠偏、动态优化,防止制度“一建了之”。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深入业务一线对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制度落实效果开展执行情况评估,总结落实成效、检视存在问题,逐项形成评估报告,对不适应形势任务的制度提出修改建议,打通制度“堵点”。建设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库,收录纪检监察有关业务法规、规定、指引、指南等制度性文件,为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数字化、现代化支撑。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上备一级工作,由上一级纪委监委对报备的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有效确保了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

  把握好执行和监督的关系。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为抓手,压紧压实领导、统筹、牵头、配合、监督等全链条执规责任,制定《关于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和强化监督职责推动党内法规执行的方案》,加强对履行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和监督职责的督促指导。(云南省纪委监委法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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