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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宁夏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宁夏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8-11-12 14:02:24

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水平 

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提供坚强保证 

——在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8日)

陈绪国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11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任务。自治区党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党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听取了自治区纪委关于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研究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天上午,自治区党委张毅书记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各种挑战,自治区党委、政府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不懈地抓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实现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在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关系全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成效逐步显现、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形成,为建设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人民富裕的新宁夏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提供有力保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做到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就监督检查到哪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哪里,纪检监察机关就坚决维护到哪里。工作重点放在四个方面:一是全面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发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重点对4个方面24个主要指标特别是12个约束性指标进行了监督检查,得到了中央纪委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二是切实加强对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区纪委会同区党委组织部召开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和集体谈话会议;编发《学习手册》、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公开信、公布举报电话,认真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派出督查组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三是全力抓好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区纪委监察厅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全力协助党委、政府抓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办检查,努力营造“六个环境”、突出“一个重点”,抓好20项具体工作。四是加大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工程监督检查力度。区纪委监察厅制发了《关于加强对生态移民工程监督检查的意见》、《生态移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先后开展两轮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150多次,拆除重建不合格移民住房264栋,清退信誉不良施工单位8家,下发整改通知书、建议书162份,33名责任人受到问责处理,推动了这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具有宁夏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一督查”制度,年初将中央《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部署的任务细化分解,每项重要任务都由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负责组织实施,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具体落实。区党委张毅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部署、抓督查;王正伟主席对反腐倡廉工作经常交任务、提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各地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狠抓任务落实。全区上下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部署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我区连续10年由区党委、政府领导带队进行责任制考核、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受到中央纪委通报表扬,并在全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做了发言交流。

  (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把惩治腐败放在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既重视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案件,先后查处了自治区高级法院原副院长马彦生、宁夏银行副行长陈宝等违纪违法案件;也认真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占”等问题,特别是那些职级不高但影响较大、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事情不大但反映强烈的案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了12起,维护了群众利益。去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4140件次,初核违纪线索1025件,立案344件,处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315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24人,乡科级以下干部103人。查核举报失实信访件442件,为一批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通过发案件通报、拍摄警示教育片等,剖析发案原因,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起到了以案查漏、以案促改的治本作用。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与诚信体系建设,已录入项目信息2万多条,具备了与国家平台对接的条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区纪委自办案件继续保持“零申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四)扎实推进教育、监督、改革和制度创新,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坚持不懈抓教育。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我区查处的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判大楼虚假招标案、自治区团委原书记曹刚违纪违法案等腐败案件和全区8个警示教育基地,大力开展警示教育。邀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事迹报告团来宁作专场报告,宣传先进人物事迹,弘扬了新风正气。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坚持组织塞上清风廉政文艺“大篷车”全区巡回演出,在自治区和五市主流新闻媒体开办反腐倡廉专栏,在各县(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反腐倡廉专题节目,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二是注重治本抓制度。在全区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度,913名区管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710件。三是突出重点抓监督。在各级党政机关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并向农村、学校、城市社区、医院、企业等基层延伸,预防腐败功效逐步显现。完成了对中卫市等12个市、县(区)的巡视和部分区直单位、市县的巡视回访。制发《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等制度。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开展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四是攻坚克难抓改革。认真贯彻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大会精神,总结推广创新经验,在突出宁夏特色、呈现工作亮点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区、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督促落实为民服务各项措施。协调建设全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全力推进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目前已开始运行。成立自治区预防腐败局,为进一步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围绕维护群众利益开展专项治理,执法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在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就业、看病、住房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对自治区2010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660个问题进行整改。对全区5000万元以上立项、在建和竣工的60个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新发现的84个问题挂牌督办。二是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和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两个实施意见,对各地征地拆迁、春秋两季中小学收费和医疗机构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中标后不正常供货的45家药企、7家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对有关市县和部分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兑现进行了重点督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33家乳制品企业进行清理审核。三是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区党政机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复查,新发现“小金库”40个,涉及金额425.5万元。全区共收到领导干部上交的礼金、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122万多元。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规定,组织开展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四是继续进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将各级党政机关、服务窗口、基层站所全部纳入民主评议范围,评议对象实现了全覆盖。自治区“政风行风热线”共受理群众投诉和咨询问题1156个,95%得到解决或回复。去年9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宁夏召开全国纠风工作座谈会,我区开展纠风工作的做法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六)突出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勤廉为民意识明显提高。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对全区农村、国有企业、学校、公共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分别提出了要求。在农村,深入实施“勤廉为民”工程,大力开展“廉政责任落实好、方针政策执行好、为民服务措施好、基层民主建设好、干部勤廉作风好”等“五好”创建活动,通过考核验收,目前全区已建“五好”乡镇106个、“五好”村1239个。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加大公开和监督力度,全区已有1719个行政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占总数的74.9%。在企业,重点抓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督查落实。在高校,开展“清风校园”建设,分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党政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教师、学生五个层次,提出不同要求,加强监督、教育和管理。在公共事业单位,通过深化办事公开、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改进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在城镇街道社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

  (七)着力打造过硬队伍,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有新的加强。自治区纪委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对五年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大力宣传。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准配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加大培训力度,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升。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活动中先受教育、改进作风、争做表率。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厂矿、农村、社区进行社会实践考察,举办“读红色经典心得交流和红色诗文朗读会”,开展“办案能手”、“文字能手”、“计算机能手”等业务能手评比活动。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促进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是中央纪委、监察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各级党政组织真抓实干、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自治区纪委委员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勤奋工作的结果。我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要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必胜的信心。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所面临的“四个考验”、“四个危险”,清醒地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清醒地认识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能力较弱、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制度创新特别是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执行还不够有力、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能力亟待加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也还存在等等,清醒地认识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严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尤其要深刻认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二、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完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最后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十八大,自治区将召开十一次党代会,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1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和新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强调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相结合、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和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能力,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大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努力把党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宁夏实际,今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宁夏提供坚强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本地、本部门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加强对中央关于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2.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在换届中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宁夏出席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严把代表政治素质关,做好自治区党代会选举工作,保障党员和代表的民主权利。在市、县(区)、乡人大、政府和市、县(区)政协换届中,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认真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营造公平民主、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3.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要继续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管理通胀预期、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振兴、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实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要围绕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的决定》开展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三要继续加强对生态移民工程、沿黄经济区建设、“黄河善谷”等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做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及自治区政府十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扶贫救灾等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认真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着力抓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大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的要求,制定过硬措施,抓好落实。要结合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认真治理“庸懒散软”,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振精神、治软添动力,切实解决能力不足、履责不力、作风不正、精神状态不佳、贪图安逸、为政不廉等问题。对“庸懒散软”必须敢治、重治,必须严格问责动真格,通过严肃处理庸官懒政,使所有的干部都负起责来,所有的制度规定都得到认真执行。要加强对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是不是亲自在抓、解决了什么问题、有没有进行问责、推进制度建设等情况,推动营造“六个环境”、“一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是各级党政组织要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新情况,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领导亲授党课、弘扬先进典型等途径,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作风,从严要求自己,自觉保持思想、作风上的纯洁,真正成为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情趣健康的表率,努力树立新班子的新面貌新形象。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督促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定期接访下访、坚持下乡住村,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坚决纠正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三是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3.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要坚决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等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权益保障等机制。二要认真清理基层执法项目,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着力解决执法态度野蛮粗暴、方法简单、激化矛盾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程序违法等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要扎实推进基层便民服务,进一步加强市、县、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民生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凡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纳入服务中心办理。推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4.扎实推进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要以深化“勤廉为民”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依法强力推进并规范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实现村监会制度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全覆盖。二要以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重点,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股权激励和职务消费;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和责任制考核,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企业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加强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三要以推进“清风校园”建设为载体,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师德师风学风建设,认真做好在招生录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定防控措施,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四要以改进服务、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为重点,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社区党务公开、事务听证制度,健全为民服务网络。

  (三)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1.进一步强化办案意识。要牢固树立纪检监察机关不办案就是失职的理念,全力推进查办案件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设办案指标,但要有办案目标,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坚持做到查办案件工作,与清除发展障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相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有效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统一。

  2.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全力支持配合,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向办案倾斜。要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考核和衡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

  3.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加强案件线索的筛选和分析,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和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优势,加强跨地区、部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4.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要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社会保险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加强源头预防腐败,进一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各项工作

  1.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一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促使领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法治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二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区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继续举办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三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积极反映群众呼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新闻媒体的督查力度,对党政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存在的“庸懒散软”问题,刁难群众、吃拿卡要问题,要大胆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媒体网络曝光的问题,要及时调查,严肃处理。要健全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创新。一要实行行政审批“再提速工程”,在“简”、“优”、“限”上狠下功夫。今年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一次再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要一律取消;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精简环节、简化流程、细化标准的要求,对每一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工作流程再造,切实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努力使宁夏成为西部地区“行政审批事项最少、服务质量最好、行政效能最高、投资成本最低、发展环境最优”的省区。二要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司法机关廉洁执法建设;深化财税管理制度改革,加大整合归并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继续深化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机制和竞争机制,充分利用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进场交易,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三要加大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力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认真落实制度廉洁性审查有关规定。四要围绕廉洁社会建设,积极探索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监管,完善行业自律,防止和纠正违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各类社会中介机构要与政府部门做到组织、人员、经济、场所四分开。

  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加强对五市和区直部门的巡视工作,开展对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等学校的巡视,加强巡视成果运用,提高巡视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紧紧围绕驻在部门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及系统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深入推进各项公开,继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联系点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深化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的规定(试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全区电子监察系统,发挥“制度+科技”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五)加强纠风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杜绝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严厉查处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二要加大对各种专项资金和违规现象的监管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严肃处理违规违法问题。继续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规范教育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清理虚假广告问题。治理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人事考录和人员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进一步转变。

  2.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一要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点领域以及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治理,强化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易发多发势头。二要深化对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以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对举办节庆活动、党政机关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管理,完善制度规定,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对经过批准举办的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厉行节约。三要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用车的配备使用,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要抓好巩固成果、建章立制等工作。

  3.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继续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或出租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有关规定。

  (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升落实和执行能力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成为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

  2.加强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保持纯洁性各项工作中,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意见》,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做到在遵规守纪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能力、严明纪律、树立形象,实现从“按部就班”到“效率至上”的转变,形成“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机关作风,不误事,不误时,推动机关高效运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和了解基层群众的所盼所想,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际行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3.加强纪检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把政治坚定、坚持原则、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进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中。坚持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加大干部轮岗、挂职、交流力度。严格把好“进人关”,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加强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4.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继续加强和改进县(区)、乡(镇)和派驻机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调研出台加强五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和未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做好今年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这里提五点要求:

  (一)要以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总揽反腐倡廉建设全局的根本性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健全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具体办法,切实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要以严格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那些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屡屡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要结合我区实际,扎实推进具有宁夏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今年的重点是抓规范、抓深化,按照“构建一个框架、突出四个重点、健全五项机制”的思路,一步一步向前推。“构建一个框架”,即构建惩防体系制度框架;“突出四个重点”,即突出党员领导干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健全五项机制”,即任务分工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责任考评机制、意见反馈机制、奖罚追究机制,努力实现惩防体系在党政机关、农村、学校、国有企业、城市社区、公共事业单位和社会领域等各个层面的全覆盖。今年适时组织对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谋划好下一个五年我区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今年下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三)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加之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编制少,如果不突出工作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就会陷入手忙脚乱、疲于应付的境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工作中一定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如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生态移民工程的监督检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都要认真研究,抓住工作重点,找准工作抓手,集中力量抓出特色和成效。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的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把握好角色定位和工作切入点,做到主动不缺位、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督办不包办。对于牵头主抓的工作,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把握主动权,下大力气来推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对于协调督办的工作,要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配合参与的工作,要注意分清轻重缓急,合理摆布力量,积极参与推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要善于总结、善于创新,注重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在实践中创新,在总结中提高,通过总结工作提炼经验,通过提炼经验推动工作,是辩证法和方法论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是科学的工作方法。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不断培养新典型、创造新经验、打造新亮点、形成新优势。一要坚持创新。增强改革意识,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理念、改革的办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破除自满、畏难、僵化思想,树立忧患、进取、创新意识,敢于直面困难、正视矛盾、知难而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取得一批改革创新成果。二要善于总结。对已经开展的工作要注意总结,不断分析成功的经验和失误的教训,把最有个性、有特色,最实在、最具有操作性的方法进行提炼加工,形成规律性的做法和认识,并上升为规范化制度。三要注重推广。要加大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典型效应转化为群体效应、社会效应。从今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创新工作评选活动,激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增强创新活力、激发工作潜力、提升工作能力,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新台阶。

  (五)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靠前指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凡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程项目,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切实改进作风,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把握机遇、乘势而上,一步一个脚印地把纪检监察工作推向前进。今年的工作督查,实行五个地级市和各牵头部门交叉互查、互相考评制度,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任重而道远。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宁夏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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