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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吴忠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2-07 17:02:55

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吴忠提供坚强保障

——在吴忠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7日)

王 海 燕

同志们:

  我代表吴忠市纪委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及市委五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沈左权同志作了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严明纪律和优良作风保障现代化美丽新吴忠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脱贫攻坚决胜战、全面小康收官战提供了坚强保障。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强政治监督,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更加坚定。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纪委常委会示范引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学,干部“线上+线下”灵活学、培训辅导重点学,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守好“三条生命线”、做好调转增融“四篇文章”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职能部门开展违建别墅、“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等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加强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明疫情防控纪律,督促各级党组织全力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对复工复产、复市复学以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监督检查,共纠正问题165个,问责防控不力党组织1个、党员干部1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8起。

  (二)坚持人民至上,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力维护。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2018年以来的问题和线索进行“清仓”“清零”,三年来全市共查处问题284件,处理4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9起。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全国扫黑除恶举报平台移交转交的501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三年来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人(其中市管干部5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其中市管干部3人)。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督促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认真排查本地本系统突出问题,分层分类逐项解决,全市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

  (三)保持恒心韧劲,纠“四风”转作风成果持续拓展。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年节假日,推动形成整治“节日病”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深挖细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操办乔迁宴等顶风违纪、隐形变异行为,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起,处理4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4起。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自治区为基层减负30条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落实力度。组织各级党组织建立“一报告两清单”,深入自查自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全市共查处对党中央重大决策只表态不落实、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起,处理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四)坚守政治定位,巡察监督成效更加彰显。聚焦政治监督推进巡察全覆盖,完成三轮对26个部门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对3个部门“回头看”,发现问题347个,巡察覆盖率达到92.1%。出台《吴忠市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配套绘制《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图》,对第七、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集中督查,集体约谈11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配合完成自治区党委巡察指导督导试点工作,与指导督导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强化对县(市、区)指导,市县联动同步开展巡察,指导县(市、区)实施村级延伸巡察,全市共巡察村(社区)501个。

  (五)履行监督首责,“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协助市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进行分工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三个清单”,及时向党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党组织3个、党员干部74人。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价机制,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165人次。建立“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监督模式,联合开展监督检查76次,督促整改问题215个,派驻机构对被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建议154条。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247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82.8%,第二种形态占12.5%,第三种形态占3.6%,第四种形态占1.1%。对2019年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9类124个问题,回访教育327人,为32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六)深化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落实落细“两为主一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高效办结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办交办案件60件,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办理留置案2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定等15项制度,定期召开派驻机构工作例会听取汇报。全市各级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57件,谈话函询27件,初步核实360件,立案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开展“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等25项制度,对126件规范性文件全面评估清理,完善102项程序类和措施类文书。受理申诉案件4件,撤销处理决定1件。对案件办理实施“两督一评”,问题线索“三查四色”机制被评为全区纪检监察特色亮点工作。

  (七)“三不”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拓展。坚决减存量、遏增量,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2587件,处置问题线索1386件,初核1295件,立案3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9人(其中县处级38人,乡科级73人),严肃查处了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马林华,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原工作人员王珲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对新任市管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发《忏悔录》《案件警示录》,组织20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4800余名干部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1.6万余名干部观看《叩问初心》等警示教育片。严格落实以案促改“三会两书两报告”要求,全市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409场次,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254场次;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323份,《法院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在全市通报,督促发案单位严肃整改、各级党组织以案为戒。

  (八)坚持严抓严管,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常委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四个清单”,拧紧责任链条。带头创建模范机关,扎实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精品党课等活动,锤炼干部过硬政治品质。自治区党委陈润儿书记在全区机关党的建设暨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工作会议上,对我委参与金花园社区共建共治给予肯定。委机关5支“党员先锋队”值守社区疫情防控,居民自发送来3面锦旗,郝建国、马志军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干部48人。坚持以案代训、跟班学习,开展“微讲座”“微体会”活动,进行公文写作错情通报,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举办执纪执法业务、综合业务培训班,实现全员培训。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等3项内控制度,建立全市310名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干部家访活动,选聘18名特约监察员,强化内部监督。全市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6件,组织处理1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

  一年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存在,腐败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权力集中的行业部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等问题依然存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监督首责履行还不够充分,特别是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还不够精准,“四项监督”贯通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合力不够;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机制仍需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新时代新阶段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任务落实见效作出战略部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遵循,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作出安排部署,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陈润儿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新要求;艾俊涛同志的工作报告,就坚定不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保障作出具体安排。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对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作出安排部署;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我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奋力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吴忠作出长远规划,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保障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提出了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贯通学习领会,一体推进落实,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努力开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启航之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奋力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吴忠提供坚强保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

  (一)聚焦“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结合起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对表对标,坚持底线思维,敢于善于斗争,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战略,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守好“三条生命线”、推进“十大特色产业”、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等重点任务,以具体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起步。大力推进清廉建设,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规范政商交往活动,既鼓励正常交往,又严肃查处“越界”行为,为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吴忠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创业环境。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严明换届纪律,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

  (二)聚焦“三不”一体推进,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金融领域、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加强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严肃惩治政法系统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扎实开展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立专治办,加强统筹协调,压实部门责任,突出理顺公共资源管理体制、集中治理行业乱象、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提升数字监管能力、建立联合惩戒体系、推动完善法规制度六项重点,依法打击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围绕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三会两书两报告”,督促发案单位深刻剖析原因、健全完善机制、加强制度执行、堵塞监管漏洞,把整改情况纳入主体责任清单和述责述廉内容,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扎实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日”“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深化运用“两微一端”平台和“廉政基地、庭审现场、案例教材、节点提醒、纪法宣传”五项载体,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自觉做到公私分明、亲清分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三)聚焦纠“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务实高效的发展环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三不”一体推进方略纠治“四风”问题,既抓平时又抓年节假日,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强化震慑警示。对各级机关灶、学校食堂等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大力纠治浪费国家资财行为,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引导全社会弘扬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只表态不落实或工作措施不具体,特别是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进行纠治;对落实“十四五”规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严肃查处。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统筹管理,规范调查研究,优化督查考核,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报文报表,持续为基层减负,给基层干部腾出更多时间服务群众。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认真检视制度建设和执行中存在的模糊地带、漏洞盲区,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完善制度规范,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严格落实自治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从严管好家属子女。

  (四)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在反腐“拍蝇”中增强群众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继续健全完善对农村脱贫人口和贫困地区的帮扶机制,保持现有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专项监督,坚决防范盲目建设“脱贫纪念展馆”、组织“脱贫成果展”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促使基层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干部精力用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督促主责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完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公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督促县(市、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的领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健全与村监会衔接协调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确保基层干部公道公正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聚焦政治巡察定位,进一步发挥管党治党利剑作用。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在“抓流程、促规范、提质效”上持续用力,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开展对6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实现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抓好自治区党委巡察指导督促和反馈意见整改,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督导指导,凝聚同频共振合力,持续构建完善市县巡察联动一体格局,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让监督利剑更好发挥作用。着力提升巡察整改成效,按照一定比例有针对性进行“回头看”,加强对问题整改的日常督促检查,跟踪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有机统一。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建立整改促进、评估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六)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切实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监督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把监督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细化落实“三个清单”,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题易发频发的党组织和负责人严肃进行“一案三查”。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整合监督力量、丰富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室组联动监督和市县联动巡察等有效模式,实现资源信息共享、监督同向发力。深化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加大分析研判,更加精准有效发现问题,采取季度督办、半年检查、年度通报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等措施,有效化解重复访、越级访等信访举报问题。严格落实自治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通过请示报告、党内谈话、述责述廉等形式,推动上级党组(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书记谈话、下级党委书记在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监督方式,让各级干部接受监督成为一种习惯。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探索运用面对面的“同志式”谈心谈话方式处置一般性问题线索。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恰当处理问题,做到纪法情理融合。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受处分受处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七)聚焦机制创新,不断健全完善系统高效的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按照“两为主一报告”要求,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县(市、区)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办好指定管辖、留置案件,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职能权限,发挥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系统优势,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加强派驻机构管理,严格落实联系会议、请示报告、述职述责、考核考评等制度,常委会定期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派驻机构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监督;完善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会商等办法,建立派驻机构分片协作机制,不断提升派驻机构工作质效。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依法依规使用搜查、调取、限制出境等监察措施,推动监察法规和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接,在执纪执法中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依法依规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指导县(市、区)监委稳妥有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聚焦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铁一般的纪检监察队伍。持续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调查研究,持续改进作风,忠诚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要以身作则,努力提升政治能力,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模范机关”创建为契机,严格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造“一支部一品牌”,锻造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举办“清风吴忠讲座”,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讲业务,深化全员培训,加强跟班轮训、以案代训,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培育一批监督检查能手、审查调查能手、文字写作能手、信息技术能手。结合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市县乡纪委领导班子,建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积极协调争取内设机构负责人职务级别与其他四市保持一致,激发干部活力。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大力宣传纪检监察战线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疏导干部心理压力,及时为受到诬告干部澄清正名。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做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出台的制度进行全面评估,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强化制度执行力。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评选精品案卷,深入开展执纪执法工作“两督一评”,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自治区纪委若干措施,开展专题调研,切实改进和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在本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拓宽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的渠道,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防止家人、亲属利用影响谋私贪腐,严防“灯下黑”,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奋进新时代、奋斗正当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纪检监察机关承载着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尽责、开拓进取,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坚定不移的决心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谱写现代化美丽新吴忠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名 词 解 释

  1.一报告两清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整改情况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清单。

  2.三个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

  3.两为主一报告:干部提名考察、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情况。

  4.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5.两督一评:采取领导牵头、部门联合方式,每年6月、9月对执纪执法工作进行督查,11月进行评查,确保问题线索规范处置。

  6.三查四色:实行“三级研判”排查机制、“两督一评”清查机制、“分级负责、上下联查”核查机制,对问题线索建立“绿蓝黄红”四色预警督办。

  7.四个清单: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8.四项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

  9.三会两书两报告:“三会”是指发生典型案件的地区、部门、单位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议、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两书”是指由纪检监察机关向发案单位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必要时可以合并为《纪检监察建议书》,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忏悔书》或《检查书》;“两报告”是指案件办结后,由纪检监察机关形成的案件剖析报告和案件情况通报。

  10.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11.一案三查: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查纪委(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12.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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