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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的“上访费”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8-11-12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胜利村依山傍水,山中的云杉林树形端正、枝干挺拔,因成材率高受到众多木材采购商的青睐。

  去年7月的一天,木材采购商赵鸣的家里来了几个“不速之客”。

  “我们是新宾县纪委的,听说你买了胜利村瞪眼岭的30多亩云杉林,请问一共花了多少钱?”

  “花了18万。”

  “协议可以给我们看一下吗?”

  ……

  新宾县纪委在走访群众摸排线索中发现,胜利村在转让林木过程中可能有“猫腻”,遂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办案人员首先从木材采购商入手,展开调查。

  赵鸣口里所说价值18万元的云杉林,在其与胜利村的林木转让协议上却赫然写着“转让费5万元”。少了的13万元,去哪了?

  “当时我也觉得奇怪,还问了村委会主任陈学慧,他说你就给18万,别的事甭管。这价格挺划算的,我就没多问他们的‘闲事’,按他们说的把协议签了。”面对办案人员的疑问,赵鸣解释说。

  “闲事”,必定事出有因。随后在调查胜利村账目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2013年4月有一笔2万元的支出,名称是“上访费”,领款人是村民王儒家。这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经进一步调查确认,这笔2万元的“上访费”,正是村集体转让云杉林后,给关系人的提成款!

  可是,王儒家跟转让林木有什么关系呢?陈学慧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呢?18万元的转让款落到协议上怎么就成了5万元?一连串的疑问,有待破解。

  “不要打草惊蛇,迅速开展调查,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损害群众利益的干部受到应有的处理。”新宾县纪委书记在听取案情汇报后对办案人员坚定地说。

  调查发现,此前,村民王儒家多次以胜利村集体转让瞪眼岭30多亩云杉林价格过低为由上访。2011年,新宾镇政府收回该林地,归还给胜利村。王儒家又找到陈学慧说:“林地是我上访要回来的,村里要是再转让林木,得给我10万元的‘上访费’!”陈学慧考虑过后,竟然答应了。

  他为什么要答应这个不合理的要求?随着调查逐渐深入,真相浮出水面。

  2013年4月,陈学慧为销售村集体林,与赵鸣以18万元的价格成交,并收下5万元定金。

  随后,陈学慧找到会计李仲江,特意交代:“瞪眼岭的云杉林,我准备5万元卖了,你整一份村委会会议记录,再给王儒家2万元的提成。”事后,李仲江按陈学慧的吩咐,把其中2万元以“上访费”的名义给了王儒家。

  陈学慧又与赵鸣签订了以5万元转让林木的协议,收了赵鸣13万元尾款后,将其中8万元交给王儒家。这8万元,加上2万元“上访费”,正好是10万元。余下的5万元,陈学慧便神不知鬼不觉收入囊中。

  2018年7月6日,经过办案人员严密的调查取证工作,新宾县纪委监委对陈学慧涉嫌职务犯罪予以立案。7月20日,经上级批准,新宾县纪委监委依法对陈学慧采取留置措施,进一步调查其涉嫌违纪违法的相关问题。

  留置期间,陈学慧不仅对伙同王儒家侵占村集体转让林木款15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还交代了伙同另一村民宫学文,故技重施,以“上访费”名义侵占村集体资金40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8年8月,新宾县纪委监委经审查调查,对陈学慧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王影)

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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